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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定于10月18、19日 根据《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的通知,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确定为2008年10月18日、19日。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各地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0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条件
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已经结束,12月中旬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发布后,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就将进入2008考试年度。很多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可能还不太熟悉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根据相关规定整理企业法律顾问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除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三)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四)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五)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条件 免试条件与科目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法律教 育网|原创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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