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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考中心函[2007]345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1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121日上午9时起,37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37日。
    1
、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33日至7(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
、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3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
、各市要在317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324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科 目 名 称

620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21

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22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2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答题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四个科目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二)考场设置
   
考场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缴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市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各报考点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征订单汇总表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7630079),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向授权发行的出版社统一订购、发放到各报考点,各报考点及时通知考生领取。
  
(四)考前辅导的安排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培训单位的资质进行评估后,在广东注册税务师网站(网址:www.gdcta.org.cn)向考生推荐,考生可自由选择参加。


   
附件:1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3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6
2008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送:厅专技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5)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2
、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2)人员的条件:
   
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考《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需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1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
    2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3
非经济类、法学类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4
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
    5
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
    6
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
    7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8
、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081231日。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
    1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条第(7)款者还须提供税务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
、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7
、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代码

名 称

代码

  

2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2.考二科

01

注册税务师

3

税务代理实务

4

税收相关法律

5.考五科

01

注册税务师

1

税法(一)

2

税法(二)

3

税务代理实务

4

税收相关法律

5

财务与会计

          说明: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121日上午9:0037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833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8317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2008324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

200859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发准考证

200862日起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86202122

考试

20087月底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国家考试管理机构

20088月下旬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地市(加盖公章):

           

报考人数

代码

     

1

税法(一)

 

2

税法(二)

 

3

税务代理实务

 

4

税收相关法律

 

5

财务与会计

 

报考全科人数

 

报考二科人数

 

报考总人数

 

             注:此表在310日前传真至省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附件6


2008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地市(加盖公章):

编号

书名

定价

订数(册)

金额

1

税法一

38

 

 

2

税法二

41

 

 

3

税务代理实务

47

 

 

4

财务与会计

42

 

 

5

税收相关法律

42

 

 

6

习题集

48

 

 

7

考试大纲

2

 

 

8

模拟试卷(税法一)

30

 

 

9

模拟试卷(税法二)

30

 

 

10

模拟试卷(税务代理实务)

30

 

 

11

模拟试卷(财务与会计)

30

 

 

12

模拟试卷(税收相关法律)

30

 

 

合计金额(大写)                    

合计金额(小写)

           注:此表在310日前传真至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传真电话:(02037630079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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