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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07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4 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07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 课程的名单

 

○○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

 

2007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的名称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5

8107

初等数学研究

6

8239

中学数学方法论

7

8240

线性规划

8

8241

应用统计方法

9

8463

数学分析(二)(B

10

8464

数学分析(三)(B

11

8465

高等代数(一)(B

12

8488

常微分方程(B

13

8491

组合数学(B

14

8493

微分几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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